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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体废物防治污染公开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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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企业固废主要为电镀污泥、退镀槽渣、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,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,不直接排放。企业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,有资质单位运输,厂区内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详见表 6.2-10
表 6.2-10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
厂区已建有 1 座危险废物堆场,地面、墙裙用环氧树脂防腐,堆场设渗滤液收集池,
渗滤液经人工转移至污水站。企业固废堆场能够满足本次技改后企业 3 个月的危险废
物(污泥)暂存需求。固废分类贮存、规范包装并防止渗漏、风吹、日晒、雨淋,不
乱堆乱放;贮存场所外设置设施危险废物警示标志
企业须严格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及其修改单
(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)、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》(HJ
2025-2012)要求。完善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,日常管理中
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、建立台帐制度,委托利用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。
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,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
存设施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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